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803001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来信标题: 关于完善招才引智租房补贴政策的建议信
来信时间: 2025/08/03 10:53
来信内容:
我是24年毕业生,现在县内就职,在申请金寨县租房补贴时受阻,现就我县招才引智租房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对合肥、杭州、南京等先进地区的调研情况,提出建议,供您参考。 当前我县租房补贴政策规定,申请人“本人在县内无自有住房”即可申请。这一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明显漏洞:部分申请者虽个人名下无房,但其直系亲属(如父母)在本地拥有房产。此类人员通过虚构租房合同、办理虚假备案,即可违规获取补贴。这不仅造成财政资金流失,更挤占了真正需要租房人才的补贴资源,与政策初衷背道而驰。 经调研,合肥、杭州、南京等城市均将“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作为核心申请条件(如《合肥市新引进人才安居补贴实施细则》《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部分地区(如南京江北新区)甚至进一步要求核查申请人父母在本区的房产情况,确保补贴精准覆盖“无房家庭”的新就业人群。这些地区通过限定“家庭住房单元”,有效杜绝了利用亲属房产漏洞骗取补贴的行为。 为此,恳请推动完善我县租房补贴政策: 1.收紧申请条件 将“本人无房”修改为“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自有住房”,与人才实际住房需求挂钩。 2.强化租房真实性审查 联合房管部门,对备案租房合同加强核验(如租金流水、房东产权证明交叉验证),打击虚假合同。 3.建立动态核查与追责机制 对已发放补贴人员抽样复查,对骗取行为追回资金并纳入信用记录,提高违规成本。 人才政策贵在公平精准。堵住现行漏洞,既能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更能增强真正租房人才的政策获得感,彰显我县引才留才的诚意与公信力。冒昧建言,盼您斟酌。(无需电联)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人社局
办理时间: 2025/08/07 08:32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县招才引智政策规定:
    申请条件:招才引智租房补贴要求申请人为政策印发后首次来我县企业就业的学历类、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返乡就业创业四类人才。且以申请人及配偶为单位,夫妻双方须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我县其他租房类补贴。
    受理审核:招才引智租房补贴受理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县住建局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若无法提供该备案证明,则须提供房屋产权人手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所出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照片。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由县人社局初审,审核通过后交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后通过金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资金监管:针对已拨付招才引智各项补贴资金,县人社局已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补贴发放进行专项审计。
    感谢您对我县招才引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7891
                                       金寨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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